香港要觅地建屋,占香港4成面积的郊野公园会不会是其中一个选项呢?凤凰卫视香港台节目《告别劏房大辩论》,这一集邀请嘉宾讨论应否向郊野公园 “开刀”要地起楼。有环保人士认为,郊野公园是重要生态资源不可以放弃。但新界乡事派代表就认为,因应时代的变迁不可以再寸土不让。

香港在1976年制订《郊野公园条例》,目的是为了保护大自然,为市民提供康乐及户外教育设施。在郊野公园有任何的发展都要面对重重的法律关卡,变相将郊野公园长年“冰封”。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增加,香港可供发展的土地愈见短缺,是否是时候将郊野公园“解冻”划地起楼呢?

大屿山保护水牛协会前主席何来说:“因为郊野公园的面积就是由郊野公园条例,就是一条法律的界线。如果我们要动这条法律的界线时,会影响整个法律机制,我们的法律机制不可以放弃现时剩下的绿色空间,郊野公园在我们这一代,看不到任何可以放弃(的可能)。”

黄金五十研究总监曾维谦则认为,郊野公园条例已经是1976年的事,划出来的4成土地是40多50年前划出来的。1970年代没有人会想过,新界是需要这样发展的。

面对现时香港人没有地方住,上水区乡士委员会主席侯志强质疑,为何郊野公园要寸土不让? “哪些湿地要做一些建设,哪些郊野公园规划出来,不可以一成不变一寸不让,每个人都说一寸不让,丁点都不肯让步,那怎样发展?”

时事评论员郭一鸣表示,祖堂地是新界居民的,棕地、农地都是有特定的对象,而郊野公园是全香港人的,不单是全香港人,我们的子孙下一代,都会用这个郊野公园。

股坛红绿灯顾问公司董事长黄锦康说:“在我眼中4成5成的郊野公园面积都不够,你不要小看这些绿荫,这些是不可以没有的,这些一旦没了,星期一至五上班,每天在股票市场、其他岗位上拼搏的人,星期六、星期天去哪里玩?”

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李嘉恒指, 站在增加房屋供应的角度,在无可选择之下,不反对用郊野公园土地起楼。